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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
越往北走,空气越是干燥寒冷,青璇早将宫中的衣裳换了下来,穿着平阳为她准备的一套男装,戴着一顶厚实的大帽子,将自己的大半个脸都盖住了。一路走走停停,在这大漠之中,人烟渐渐稀少,白天,青璇快马加鞭赶路,到了晚上就找地方休息,有时候走上一天都看不见一处歇脚的地方,她便躲在附近的山洞、草丛中,将就着也能过一晚。青璇本就是个韧性极强的女子,越是到了困境之中,她越是不会退缩,只会一往直前。
这一日,青璇行了好几里路,午后的阳光直晒得人睁不开眼睛,她又累又渴,身体极是疲累。远远地仿佛前面有一家客栈,青璇朝那边赶去,这客栈看起来十分破旧,青璇走了进去,她的声音因为喉咙的干渴听起来已经十分嘶哑。
“老板,给我来一碗茶。”
那老板是个中年妇女,看起来倒是慈眉善目,她倒了一碗茶水过来摆在了桌上。青璇忙一口气将它喝完,她喘了一口气,问道:“还有什么吃的?给我上一些,外面我的那匹马,劳烦您帮我照看一下,今晚我就在这里住一夜。”
那老板吩咐手下的伙计先将马牵到槽里喂上草料,她则给青璇端上了一盆白切羊肉。青璇虽然腹中空空,可一闻那羊肉的膻味却泛起一阵恶心,只是想吐,最后还是只啃了些干粮便算打发过去了。
这客栈的住房年久失修,房顶处还透着一块空隙,晚上躺在床上就能望见稀朗的天空,月色渐渐清凉,这如水的清辉洒在青璇的身上,蓄成一潭记忆的池水,此时此际,她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后半夜的时候,青璇正要入睡,却听见外面传来一些嘈杂的声音。她坐起身来,轻轻下了床,那声音是从后面的马槽里传来的。几个不知道什么来路的人,正围在马槽边上窃窃私语。
“大哥,你瞧这马,膘肥体壮,可是上等的好马。”
另一人问道:“老三,你可认识这是什么马?”
青璇躲在一边只见一个尖嘴猴腮的人绕着她的马走了几圈说道:“看样子是西域的好马,稀罕的宝贝啊!”
那几人朝四周瞄了瞄,将缰绳解开,牵过马就要走。原来这几人是偷马贼,青璇心中着急,便要出去叫喊,后面一只手拉住了她,将她的嘴牢牢捂住。她一点儿也动弹不得,只眼睁睁地瞧着他们把马从这客栈中拉走。直到那几人消失在月色之中,后面那人才讲她放开,青璇回过头去,正是客栈的老板,她又气又急:“那些人偷了我的马!”那老板将她拉到里屋,说道:“姑娘,你别叫嚷,那几个人是这附近一带的大盗,你来住店的时候就引起了他们注意,他们手中都有刀剑,你一个姑娘家怎么和他们斗?再说,若是落到了他们手中,更是不堪设想。如今他们只是偷了你的马,这已算是万幸了。”
青璇心内焦急,此去王庭不知还有多少路要走,如今失了马匹她单靠双腿,该怎么抵达?
“老板,刚才……多谢你了。这里离匈奴的王庭还有多远?”
那老板听她一个单身女子要去王庭,暗暗惊奇:“你一个单身女子,为何要到那里去?匈奴王庭据此大约五百里路,你又没有马匹……”
长路迢迢,天气越来越寒冷,冬天就快要来了,刺骨的寒风呼呼刮在身上,如针刺一般。
匈奴人却不畏寒冷,他们长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下,早已有了抗寒的能力。李陵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,这一日,胭脂带着李陵到草原上骑马,虽然草儿枯黄,但胭脂的兴致却是很高,两人也是越走越远,塞外的风带着草场和牛羊的气味,在这里,没有硝烟烽火,只是让人觉得自由宁静。李陵不由感叹:“天高海阔,胭脂,若是没有战争,大家能够和平相处,永远那么快乐是一件多好的事啊!”胭脂见他感怀便道:“我不懂什么打仗的事,我也不喜欢战争,因为只要一打仗,父王就总是心事重重,有时还要到前线去亲自指挥,其实,我想过的也不过是最普通最平和的生活罢了。”胭脂是个单纯的姑娘,很多时候,李陵恍恍惚惚总觉得她和那个曾经年少的青璇是多么相似。天空中飞过几只雕儿,呼啸的叫声划破天际,胭脂指着天空说道:“小陵子,我早就听父王说你箭术了得,今日你就试试身手,也让我瞧瞧吧。”
胭脂满怀期待地望着李陵,他不忍扫她的兴,手持弯弓,架上三枝利箭,一齐向天上的雕儿射去,他虽卧病多时,但这些功夫仍是没有拉下,三支箭穿透了几只雕儿的咽喉,它们一齐落到了地上,李陵策马向前,从地上将它们捞起,拿到了胭脂面前。胭脂欢呼道:“太厉害了!”她跑到李陵的身边,拉着他的手说道:“小陵子,这么厉害的本事,你教我吧。”
“将军果然好身手!”一名满脸络腮、身材魁梧的将士从远处骑马过来。
胭脂见了他,刚才的欢喜劲儿都一扫而空了,懒懒说道:“博尔绪,你怎么来了?”
那个叫博尔绪的人不怀好意地笑道:“胭脂,怎么说我也是你的兄长,怎么这么不客气?”
这名叫博尔绪的将士是胭脂的堂兄,他的父亲便是居于漠南之地的乌维单于。乌维与且鞮侯一向不和,他本是兄长,可这大单于的位置却给了弟弟,这些年他一直耿耿于怀,两家更是不相往来。胭脂见了博尔绪,心中不快,便想离去,可谁料边上不知什么时候围上了一圈匈奴士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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