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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季,夜晚六时天色便像深夜,踏进校园的第一步,他仿佛立即能抬腿奔跑,朝着寝室奔跑,赶在宿管查寝之前。
今天是周六,学校里几乎都是校友,成年人抽空从各地赶回来,三五成群谈着近况。想必大多数都已经就业,少数继续攻读研究生。
一眼扫过,迟暮里认出不少能叫出名字的熟人,曾经学生会的成员,或是同栋寝室楼的舍友。迟暮里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,漫无目的地穿行,果然,也没有人认出他是那一届的学生会会长。
其实他外观没有多少改变,只是气质,足以称得上判若两人。他自己也知道。就像脚下长满苔藓的石板道,辨不出原本颜色,只显得滑稽而寂寞。
仿佛过往种种一切,都能像黑板上粉笔板书那样,轻轻一擦,就了无痕迹。
“迟g...迟暮里?”
猛然,身后有人喊他。迟暮里顿时停下脚步,能认出他的,只有那个人了。
他回头转身:“余程。”
“老公,这是谁?以前都没见过。”余程身边依偎着一个身材纤瘦的Omega。迟暮里一晃神,差点认成沈朝汐。很像,像得余程想狡辩也不可能。同样挽在脑后的小髻,同样淡色的发丝,甚至还有同样两枚梨涡。
可他怎么会是沈朝汐?
不是明暗往复交替,就算朝夕。也不是水花拍打脚踝,就算潮汐啊,余程。
迟暮里笑了。
余程,你真的一辈子都没能走出来。可谁不是呢。谁能走得出来。
迟暮里的眼盯在妻子脸上,恍然大悟地很明显,笑意则像极了讽刺。余程向前一步,揽住他肩膀:“好久没见到你了!迟哥!”
迟暮里回过神:“好久不见。五年了吧。”这才打量起余程。Alpha西装革履,胖了不少,是那种源自频繁应酬的生意人的发福,据说他拿到家庭资助,从大一开始创业办工作室,大三建立自己的公司,到大学毕业已经小有成就。
“是啊。高中毕业之后再也没见过了。”余程向妻子介绍:“老婆,这就是我经常和你说的,我高中舍友。迟暮里。”
也向迟暮里介绍:“这是我老婆,林页。”他说话的腔调像在撮合一桩乙方漫天要价的生意单。
两人握手示好,迟暮里朝Omega淡淡笑道:“余程一定很爱你。”
林页小鸟依人抱住余程胳膊,笑得很甜蜜:“嗯。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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