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李鹊没想到施弥明还在想“效率”的事情,完全没融入暧昧的氛围。
李鹊没好气地拒绝:“我们去逛街看戏吃饭很容易碰到网友的。现在网友火眼金睛,一个个比福尔摩斯还厉害,我们要是同一天的素材分批发出,根本瞒不过他们。到时候舆论反噬,你别哭。”
施弥明听见这句话,笑道:“这么讲,我们还得定时定量晒恩爱?”
“本来就是该这样。”李鹊说,“但也不用次次出动狗仔队这么兴师动众。”
没等施弥明答应,李鹊就拍拍掌说:“这样吧,我定时定候多‘约会’不就好了?”
施弥明看着李鹊闪闪发亮的眼珠,没有拒绝。
李鹊自感进度往前推了一截,十分满意:以我李公子的魅力,多约会几次,别说施弥明,就是施耐庵都要迷上我!
恶毒男配,就是这么自信。
他其实也不知如何追人,但以他这盲目的自信来看,自觉只要多刷脸,就能刷好感度。
因此,他想:要把施弥明搞到手,那肯定不能像以往一样过“时差”生活,还是得多见面,才能培养感情。
因此,素来睡到自然醒的李鹊毅然决然地给自己定闹钟。
他也不是不能早起的,次次去时装周,都得早期弄妆发。
李鹊现在便把施弥明的优先级从“每个月给我五百万的怨种老公”提升到“我愿意为之花五百万的高奢大秀”的级别。
李鹊一早起来,洗了脸梳了头,衣袖喷香水,步伐轻盈地下楼,果然看到施弥明已在吃他万年不变的清粥小菜。
李鹊一边吐槽:这样不行的,精制碳水太多蛋白质不够,但一边看施弥明这无懈可击的身材和皮肤状态,不禁难受起来:最恨天生丽质的男人了!
李鹊原本还会有时候惊讶于自己的心胸狭隘,现在已经接受良好了:没办法,我是恶毒男配,我也不想的。
李鹊这么早起来,让施弥明稍微有些吃惊:“今天起这么早?”
“我最近决定要每天早起。”李鹊说,“对身体好。”
施弥明倒不怀疑有诈,毕竟,李鹊的生活风尚是一天一个样的——前天说要喝有机牧场牛奶,后天就突然宣布自己乳糖不耐受,前天说要天天跑步,明天就说有氧运动加速衰老……
军人铁峰完成最后一次任务后选择退伍后被领导安排到安全局上班,回归都市后跟朋友、兄弟、爱人一起斗混混,灭黑帮,惩治人渣等一系列不平事,期间发生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事,最后力战企图一统江湖的老怪物。......
绍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,不搜他的大众点评,不看他的朋友圈,不刷他的微博。 这样忍住,忍了第一天,第二天……然后终有一天,他能把他剔出自己的生命。 忍到第七十天,绍吴忽然发现,第七十天之后他还是不能忘记他。 你知道第七十天之后是什么吗?是第七十一天罢了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杨书逸(直男攻)x绍吴(痴情受),从校园到社会,从暗恋到明恋,从笔直到掰弯。 攻有点渣,受有点贱,可以骂人物,不要骂作者。本文是he。 痴情受X直男攻,暗恋+掰弯 所有与更新相关的通知见作者微博@大风不是木偶0324...
新作品出炉,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,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,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!......
【偏执孤狼x温柔钓系】 1、边羽泽很有自知之明,他就是个混混,脾气差打人凶,性格孤僻,张口闭口都是骂人,也就打游戏厉害点,勉强能混口饭吃。 只是网吧邻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被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男生霸占了,他长得很好看,说话温声细语,仰起脸看自己时,眼底像是有星光在涌动。 别人对自己避之不及,只有他好像刻意要与自己有交集。 后来,边羽泽就被他带进豪门俱乐部打职业了。 从网吧孤狼变成职业赛场令人闻风丧胆的世界第一打野,边羽泽都不怎么在乎,他只想知道自己的中单、那个眼底总有浪漫星河的温柔男生……是不是喜欢自己。 2、一场地震让慕烟重生在了十八岁那年。 然而相爱多年的恋人显然没有和他一样带着记忆重生。 前世两人曾经因为那个男生的强迫与偏执分开多年,回到过去的慕烟决定这一世要亲自教会对方如何去爱一个人。 唔……首先得让边羽泽在这个时间点喜欢上自己。 lol背景/短篇/游戏内容不多/甜甜甜甜甜甜...
这本书注定不像其他传统肉文,每一个角色我都想塑造的鲜明,所以肉戏来的较慢,但是当肉戏来了一定刺激。至于这本书的女主为不像兵王中的苏浅君书样是高冷女王角色,后面就知道了,友情提示哦,没准到后期你能看见两个女总裁出现在一张床上哦。...
他是新亚特跟人鱼的后代,而我只是人类,那年嫁到西窑村,是我第一次见到他。人畜无害的清纯模样总能激起我的保护欲,我把他当弟弟,并承诺永远不会抛弃他。他为了我不惜一次次将他怪物模样展露于世人面前,更是因为栽赃从而成为了人人惧怕的冷血怪物,人类对他深恶痛绝,步步紧逼,最终将他逼死在大海。我以为我失去了他,直到那天他以祁钰......